2010年10月13日 星期三

天天都是戀愛天

這篇文章應該不是想談戀愛。

閱讀就像談戀愛,寫作就像談戀愛。
閱讀是一個讀者自我調控的單戀故事。作家這個人,很可愛、很有想法,於是吸引你不得不愛。思前想後、愛不釋手,簡直想把他的前世今生都翻過來。這個人、那些事,模造了今日的他,他的故事,我又錯過了什麼呢?我認識他但他不認識我,閱讀是付出感情、時間與專注,為了知道他所想的,哪怕是一舉手一投足,我都駐足觀看。閱讀是遠遠的望著他,自以為很了解,那種縹渺的距離感。

作家應該是濫清的,有很多人愛。或許他的讀者有許多人,文章的對象卻只有一人。最好就是像錢鍾書與楊絳,既是大家的讀者,又是彼此的作家。球來球往,人生得知己,死而無憾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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